蔡振伟
上海市东方医院
儿科
副主任医师
擅长儿童哮喘,矮小症、性早熟等小儿内分泌疾病诊治。
儿科高层次领军人才,从医30余年,有丰富的临床经验,关注于儿童常见病及多发病的诊治与研究,重点儿童哮喘及儿童内分泌疾病的防范。
以治疗矮小症、性早熟等内分泌疾病治疗,受到患儿家长的好评。
生长激素缺乏症(GHD)的常见问题
生长激素缺乏症(GHD)是指下丘脑-垂体前叶功能障碍造成GH分泌不足引起的生长障碍,国内发病率:1/8646 。
l GHD的临床表现
特发性GHD多见于男孩,3:1;
男孩:身长 46.9-54.0cm;体重 2.58-4.18kg
女孩:身长 46.4-53.2cm;体重 2.54-6.60kg
出生时身长和体重均正常(均数±2SD),出生5个月后生长减慢,1~2岁时明显,随年龄增长,生长发育缓慢程度也增加,身高落后比体重低下更为显著:身高增长<7 cm/年(3岁以下)、身高增长<5 cm/年(3岁一青春期前)、身高增长<6 cm/年(青春期);
身高低于同年龄、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生长曲线第3百分位数以下,或低于平均数减2个标准差;
身部比例匀称(根据身体上下部量比例分析)。上部量--从头顶至耻骨联合上缘的长度,下部量--从耻骨联合上缘至足底的长度。新生儿上下部量比例为60%:40%,12岁以上上下部量相等;
智能发育正常;
患儿头颅呈圆形,面容幼稚,脸圆胖,皮肤细腻,头发纤细,下颌和颏部发育不良,牙齿萌出延迟且排列不整齐;
骨骼发育落后,骨龄落后于实际年龄2岁以上,但与其身高年龄相仿,骨骺融合较晚;
多数青春期发育延迟;
代谢紊乱、神经精神功能紊乱、心血管功能紊乱。
l GHD的治疗指征
GRS共识:GHD患者一经诊断应立即采用重组人生长激素(rhGH)进行治疗。
严重身材矮小(身高低于平均水平3 SD以上);身高低于父母身高中值1.5 SD以上;身高低于平均水平2 SD以上,同时1年身高增长速度低于同年龄平均水平1 SD以上,或2岁以上儿童身高增长速度1年下降0.5 SD以上;在没有身材矮小的情况下,1年身高增长速度低于平均水平2 SD以上,或2年身高增长速度低于平均水平1.5 SD以上;提示颅内损伤的体征、新生儿GHD症状与特征;生长激素(GH)浓度峰值低于10μg/L,血清IGF-1水平低于正常。
中国:rhGH治疗指征
身高落后于同年龄、同性别正常健康儿童身高的第3百分位数[减1.88个标准差]或减2个标准差以下;年生长速率<7cm/年(3岁以下)、<5cm/年(3岁~青春期前)、<6cm/年(青春期);两项GH药物激发试验GH峰值均<10μg/L;血清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(IGF-1)水平低于正常。
l GHD早治疗获益更大
rhGH治疗的效果与启动治疗的年龄成反比;GHD诊断和治疗时间较晚是目前是患者的成年身高受损的重要原因;中国专家共识、GRS、美国儿科内分泌学会、欧洲儿科内分泌学会指出:确诊后开始治疗,越早越好。
l GH疗效评价
GH治疗第一年有效反应的指标:身高SDS[SDS=(患儿身高-正常儿童身高)/正常儿童身高的标准差]增加0.3-0.5以上;生长速度较治疗前增加>3cm/年;生长速率SDS>1 。
l 长期治疗效果评价指标:
成人身高SDS;成人身高SDS与rhGH开始治疗时身高SDS的差值; 成人身高与预测身高的差值; 成人身高与遗传靶身高的差值。
l 以下患者可视为治疗效果不佳
治疗6个月,△HV<2cm/y, HV SDS<0或△HtSDS<0.3;根据年龄,性别,疾病的治疗效果曲线判断治疗效果不佳;GH疗效预测模型也可帮助评估治疗效果;曾患肿瘤,接受过脊柱生长板放疗的患者生长效果通常较差;遗传综合征患者应使用疾病特定的生长曲线评估;
青少年期应根据青春期状态评估。
l 治疗效果不佳的处理
检查患者依从性:检查患者注射方法是否正确;检测IGF-1水平:评估依从性;调整GH用药剂量;判断是否存在GH或IGF抵抗;重新评估诊断:是否存在其他矮小疾病,脊柱侧弯、慢性病、甲减、营养不良、使用减慢生长的药物、社会心理因素, 骨骼发育不全,Noonan综合征等,是否存在GH中和抗体(罕见);增加用药剂量;若GH持续不起作用,应停止使用。
本文为中立科普内容,不涉及任何商品推广。文中所介绍的治疗方案有明确适应证,需要确诊后在医生指导下使用。如想采用该治疗,请到正规医院就诊,遵医嘱治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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